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2023年德州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件1);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17日之前取得。
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招聘岗位
德州市实验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德州市实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在线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网上在线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钉钉”APP并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团队号(FEEB9332)加入到我校人事招聘组织机构,在线填写电子报名表(在线报名流程请参考附件4)。
在线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8:00—4月25日17:00,考生在线提交报名信息6小时后查询审核结果。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原件电子版。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材料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后,请自行在指定时间内登录“钉钉”APP查询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登陆德州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dzsygz.cn/)或微信公众号查询)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实验中学办公楼二楼党政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676号。公交车:从德州站(西站)上车,乘2路或38路车,到市水利局站下车,往东步行50米即到。从德州东站(高铁站)上车,乘K2路车,到德州市实验中学站下车,往西步行50米即到。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德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下载《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前打印1份,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说明缺失内容,要求应聘人员补充。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二代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③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包括网签)、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企业在职人员及其他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含中央、省直驻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需出具就业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
⑤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时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体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一)初试
1.初试条件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需参加初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标准核减招聘计划。
2.初试方式
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体育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见初试通知)采取百分制,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复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复试。
3.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初试人员名单,在“钉钉”系统内公布。也可登陆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dzsygz.cn/)或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复试。
复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体育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项目。
1.说课
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的具体程序、要求和时间安排将在“钉钉”系统内公布。也可登陆学校网站http://www.dzsygz.cn/或微信公众号查看复试通知。
2.答辩
考试评委专家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技能测试
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主要测试相关岗位(体育教学)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技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见复试通知。
4.复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3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说课成绩、答辩和技能测试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复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说课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5.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在“钉钉”系统内公布。也可登陆德州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dzsygz.cn/或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钉钉”系统内公布。也可登陆德州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dzsygz.cn/或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
(一)考察
由德州市实验中学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于问题未查清和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或其他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
3.报名咨询电话:德州市实验中学:0534-6035927、2664329。监督电话:0534-2322432。